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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高尔夫球场建在自然保护区,还砍伐破坏林地323.1亩,多次被责令整改却拒不执行。经海南省三亚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令毁林建高尔夫球场的三亚某公司赔偿3246.92万元。
6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典型案例,披露了这起案件的详情。
2007年至2008年,三亚某公司在未经土地利用规划许可,未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森林用地及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建设运营高尔夫球场项目,总占地面积1588.8亩,砍伐破坏林地323.1亩。
经查,该项目位于海南甘什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在建设过程中,该公司被三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办理相关手续,但其拒不执行。2015年至2017年,原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多次责令其停业整改进行生态修复,并作出累计执行罚款2670.7万元的行政处罚,但该公司均未执行且持续经营。2019年6月,甘什岭保护区管理站对高尔夫球场全面封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后,三亚市政府责令市林业局依法全面履职,开展整改工作。但三亚市林业局未及时对该公司违法毁林占地的行为履行责令补种、追缴代履行费用等职责。
2020年8月26日,三亚市检察院向三亚市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三亚市林业局两次与该公司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但磋商无果。三亚市林业局于2021年11月8日将该案线索移送三亚市检察院。同年11月16日,检察机关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发布诉前公告。
检察办案人员在翻阅办案卷宗、讨论案情
经鉴定评估,该公司高尔夫球场项目造成323.1亩林地和园地遭到损毁,植被群落生物多样性及物种丰富度遭到完全破坏,原有生态服务功能基本丧失,区域生态环境受到损害,生态环境损害价值总量约3205.92万元。同年12月24日,三亚市检察院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被告三亚某公司赔偿非法侵占甘什岭保护区造成的林木资源损失、生态修复费用、林地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损失、鉴定评估费用等共计3246.92万元。
2022年3月14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判决正在执行中,案涉高尔夫球场破坏的323.1亩林地生态修复工作已全部完成。
据悉,最高检对该案典型意义作出如是评价:检察机关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长期破坏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的“顽疾”,调查核实后,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当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并与违法主体多次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未果时,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民事公益诉讼补位作用。在诉请赔偿林木资源价值和支付生态修复费用的同时,提出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损失的诉讼请求,最大限度实现对森林生态环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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